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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3


企业混改法律服务业务介绍

2015年9月国务院颁布《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作为国企改革顶层设计的配套文件,对国企混改之路提出了具体要求,2017年10月,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明确“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国企改革方向,混合所有制经济被赋予前所未有的高度。本所律师在担任市管企业、国有全资、控股公司法律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为顾问单位涉及的国企混改、改制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主要包括:对国企混改有关的法律事项进行核查;对国企混改各种法律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判断;协助进行混改实施方案、职工安置方案、国有产权转让方案的策划、制作,会同编制与国企混改有关的申请文件;协助完成相关方各项内部审核与批准程序,并对委托人的职工(代表)大会、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见证意见;拟定国企混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协议、发起人协议、改制后公司章程、职工经济补偿有关法律文件等;依法对混改实施方案、职工安置方案及国有产权转让方案等出具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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