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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BOT项目特许权协议签署前重点问题

2021-01-18

 

涉外BOT项目特许权协议签署前重点问题

——以尼泊尔电力项目为例

(华瑞兴律师事务所 卢运广 郑桂平) 

成功BOT项目最关键的因素问题的便是把握好项目可行性分析,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主要是把握处理好BOT项目特许权协议签署前各种重点问题。作为BOT项目的核心文件的特许权协议,签署前和协议的起草中会有很多法律问题都需要建设者关注,但如果成果把握好融资问题、东道国法律对项目的管理审批、环境保护、我国对国外投资的监管等重点问题的解决,项目便成功了一半。

本文根据BOT项目的特点,通过对尼泊尔法律的研究,以通过BOT模式在尼泊尔建设电力项目的为例,分析了BOT项目特许权协议签署前需要先期完成的重点问题:

1.    BOT项目融资

所谓BOT项目融资,是东道国政府与私营财团的项目公司(在我国主要表现为外商投资)签订特许权协议,由项目公司筹资和建设公共基础建设项目。项目公司在特许期内拥有、运营和维护该项设施,并通过提供产品或收取服务费用,回收投资、偿还贷款并获取合理利润。特许期满后,项目无偿移交给东道国政府。

BOT项目融资的典型特征就是在减少政府财政负担的情况下,项目公司的债权人对发起人无追索权或只有有限追索权。项目靠自身求发展,今天以未来作担保,最终移交项目给政府。

融资来源可从下表所列的来源取得:

 

 

 

来源可获得性

资金成本

安全性要求

使用期限

股本金

1     

发起人股东

2     

政府部门及其指定的机构投入

3     

资本市场(股票市场)

4     

国内外专业投资机构或投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