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始建于1992年,2000年4 月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是江西省第一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建设和管理面积158平方公里。
项目位置: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地处江西省省会南昌市北郊,西倚国家级森林公园-梅岭,东临江西最大河流-赣江。目前,园区基础设施逐步完善,承载能力日益增强,人力资源等生产要素齐备。
入园条件:
1、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入园后在我区生产经营期10年以上的工业和加工业项目;
2、符合国家、省、市绿色生态环保政策与节能减排经济政策,达到国家环保标准或经环保治理能达标排放的项目;
3、项目用地每亩投资强度(指地价款、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投入300万元以上,项目投产后年平均税收强度每亩15万元以上,项目总投资规模不低于1亿元;
4、禁止入园的项目:(1)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生产的项目;(2)生产工艺落后、趋向淘汰的项目;(3)严重污染、不符合国家、省、市环保要求的项目;(4)高能耗、高排放、资源需求量大和产能过剩的项目;(5)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要求的项目。
土地价格及供应:
1、工业园区出让的土地,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挂牌价25.6万元/亩,项目用地“五通一平”(含通上水、通排水、通电、通电讯、通道路至项目用地红线外及项目用地场地平整);
2、达到入园要求的项目用地实际出让价12万元/亩左右,在项目用地进行招拍挂时,项目投资方应按土地出让合同付清全部土地价款,并在国家规定的时限内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企业效益奖励:
1、奖励条件。自企业正式投产在我区纳税之日起,工业生产性项目年税收强度每亩15万元以上。
2、奖励标准:(1)新办企业五年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前二年按100%、后三年按50%给予企业奖励;(2)新办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三年内在我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100%奖励给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