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定于2008年8月至11月对我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广州市建筑条例》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为做好执法检查的前期工作,广州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经广州市律师协会的推荐,广东华瑞兴律师事务所魏济民律师、广信律师事务所黎志军律师等五名律师出席8月25日上午9时在市人大机关707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就我市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广州市建筑条例》情况听取建筑专业律师们的意见与建议。会议由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广州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金更生主任主持,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执法监督处黎丽红副处长也参加本次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