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瑞兴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魏济民以经办的案件为素材,结合自身深厚的法学功底,本着与建筑房地产开发商、施工企业及原材料或设备供应商等同仁进行交流提高的目的,撰写了《〈合同法〉不该一刀切取消情势变更原则——从一起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谈起》文章,并入选广州市法学会文库《法治论坛》第13辑,详细内容请在广东华瑞兴律师事务所网站(www.gdhrx.com)的“建律指南”栏目中和华人建筑房地产法律网(
http://www.huarenbuild.com/)的“华建论文”的栏目中查看,请各位同仁或法学爱好者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