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5日萝岗区司法局在广州市萝岗区行政执法综合楼A座5楼召开“广州市萝岗区2011年法律援助案例分析研讨与表彰会”和“广州市萝岗区2011年农村公益法律服务团签约仪式”,与会人员包括萝岗区成潘流副区长、广州市司法局黄永东副局长、广州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岳向阳处长、广州市萝岗区司法局龙月欢局长、白继洲副局长、萝岗区法律援助处陈志宏。广东华瑞兴律师事务所鲁艳律师、黄庆勇律师应邀到席。会上鲁艳律师就2010年度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作了总结和分析研讨,并获得了2011年萝岗区法律援助案件研讨会优秀案例奖。鲁艳律师代表广东华瑞兴律师事务所与萝岗区司法局签署了2011年农村公益法律服务团聘任协议,为农村法律服务做贡献。
鲁艳律师代表广东华瑞兴律师事务所与萝岗区司法局签署了2011年农村公益法律服务团聘任协议
鲁艳律师个人获得2011年萝岗区法律援助案件研讨会优秀案例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