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本所主任魏济民律师成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主办的第三十三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考核,获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结业证”,并被纳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才库”管理系统。
据了解,参加本次培训班的人员必须是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规、规章,具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经济或其他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本期培训班主要就资本市场的最新概况与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上市公司监管新情况、新问题、新举措,公司治理,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事务等方面的知识进行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