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6日上午9时,为做好《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管理条例(草案)》的初审工作,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境资源委员会,邀请广东华瑞兴律师事务所魏济民主任和广东金鹏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彭晓伟参加在市人大机关706会议室召开座谈会,会上魏济民律师与彭晓伟律师积极发言并提出了大量的修改意见,得到人大常委会城建环境资源委员会参会领导的肯定。会议由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副主任接连凯主持,参加会议的人员还有市人大城建环资委主任委员金更生、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冉申德、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张连广、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副主任委员陈跃、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办公室主任钟洁、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办公室副主任谢泽光,邀请其他人员还有市政协委员、广州市罡华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向永强、市政协委员、广州新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曾志伟、市中院行政庭庭长肖志雄、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李红海、市城管委政策法规处副处长黄春莲、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法规和督导处副处长夏伏阳、市余泥渣土排放管理处副处长师作国、市余泥渣土排放管理处副处长徐振标、市城管委政策法规处干部陈耀佳、市余泥渣土排放管理处干部苗百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