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出首份“人身保护令”,方琼燕律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1-01-19
2011年4月,广东华瑞兴律师事务所方琼燕律师接受张某的法律咨询,称其经常被丈夫陆某家庭暴力,长期生活在精神压抑及恐惧中,陆某随时都可能对其实施家庭暴力,现其欲与陆某离婚。方琼燕律师在详细了解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决定担任张某离婚诉讼的代理人,并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提出了离婚诉讼及人身保护申请。但因广州法院尚未有发出人身保护令的先例,方琼燕律师在办案过程中遇到了重重的阻力,但方琼燕律师仍未放弃,而是从“情理法”和维护妇女权益的角度出发据理力争,最后法院作出了人身保护裁定,向陆某发出了人身保护令,亦向张某的居住地及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发出了协助执行人身保护令的通知书。人身保护令作出后,张某的人身安全得到了保障,陆某也认识到采取家庭暴力的错误,后在方琼燕律师及多方努力调解下,张某终于谅解了陆某的行为,两人矛盾化解,重归于好(详见2011年7月27日羊城晚报A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