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贺华瑞兴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卢运广律师、执行主任陈联书律师受聘为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华瑞兴律师事务所三位高级合伙人魏济民、陈联书、卢运广均是已执业十余年的具有高级法律技能的专业律师。
广州仲裁委员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于1995年8月29日正式组建的,作为广州地区唯一的民商事仲裁机构,其一直遵循独立、高效的以仲裁原则,以仲裁方式公正、及时地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民商事合同纠纷及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仲裁法》第十三条规定,仲裁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的;
(二)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的;
(三)曾任审判员满八年的;
(四)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
(五)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