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29日,华瑞兴律师事务所正式与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签订《专项法律顾问合作协议》,为南海区某水利PPP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专项法律顾问合作协议》的签订标志着华瑞兴律师事务所成为南海区财政局的法律顾问单位,同时,见证了华瑞兴又一PPP项目的落地。
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财政、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资产评估、财务会计等方面的地方性规定和办法,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有关税收政策;指导镇街财政工作。 (二)拟定财政发展规划,参与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执行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建议。 (三)编制年度区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 (四)制定财政和预算收入计划;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收入;负责组织耕地占用税、契税等的征收和管理。 (五)负责监督管理各项财政支出;负责区级非税收入管理;监管彩票市场、国债发行及相关工作;负责政府债务监管;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 (六)拟定和执行全区统一规定的行政事业单位开支标准;负责建立和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承担财政资金的审核、支付和会计核算工作;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执行社会保障资金财务制度、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分行业企业财务制度以及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财务规则。 (七)执行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产权管理制度,负责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监管;拟订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组织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公共资源统计分析及评价;组织开展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等会计决算报表汇总和分析。 (八)参与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总量研究;组织调度财政性基建资金;参与区直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概、预算审核,负责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结算审核和基建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参与政府性工程造价管理;监督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指导全区的政府采购及政府采购的信息统计工作;制定对区直单位委派财务总监的管理规章、制度和办法;负责向财政拨款的基本建设重点项目及重点专项资金项目委派财务总监的工作。 (九)管理全区的会计工作;贯彻执行会计法规和制度;负责管理本区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管理和监督代理记账机构。 (十)监督检查财税方针、政策、法规和财会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一)组织财政人员培训、财政宣传和信息工作。 (十二)承办区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1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人事科 (三)预算科 (四)国库科 (五)行财科 (六)基建科 (七)政策法规科 (八)基金收费科 (九)工贸发展科 (十)会计科 (十一)绩效管理科 (十二)政府采购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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