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5日,由广州市国资委主办、广州港集团承办的2019年监管企业外部董事培训在广州三寓宾馆成功举办。广州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覃海宁出席并讲话,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董事长或分管董事会工作的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董办主任、监管企业外部董事等约150人参加培训。
华瑞兴管委会主任魏济民律师作为广州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受邀参加了此次培训。
本次培训邀请了广州港集团外部董事、广州市商道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志坚作了“构筑粤港澳大湾区创新高地,助推国企高质量发展”的专题分享讲座。李志坚结合茂名广港码头实地调研情况,提到广州港集团可以通过新能源、新兴产业等的引进、融合,主动走出去延伸服务链,打造“一核一带一区”发展格局的桥头堡。
培训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机遇、企业创新与发展、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法人治理及风险防控等四个主题进行分组研讨和代表发言。
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一)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市政府有关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责。(二)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薪酬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审核批准所监管企业及各区国有企业国有产权协议转让,规范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三)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指导所监管企业的董事会、监事会建设;拟订国有资产战略重组和总体发展规划,推动市属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