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仲裁工作相关要求,更好地办理案件,保证案件质量和效率,经成都仲裁委员会第四届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华瑞兴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广州市人民政府兼职法律顾问魏济民律师,获聘为成都仲裁委员会第四届仲裁员。
成都仲裁委员会是成都市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于1997年组建的商事纠纷仲裁机构。职责是仲裁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及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为体现仲裁专业化服务,成都仲裁委员会先后设立了成都农村产权仲裁院、成都金融仲裁院和成都国际商事仲裁院三个专业仲裁院。自成立以来,成都仲裁委员会公正高效地解决了商事纠纷案件近2万件,案件标的额400多亿元。案件涉及房地产交易、建设施工、商品买卖、股权转让、金融投资等领域;案件当事人涉及我国20多个省市和香港、台湾地区,以及美国、日本、韩国、印度、老挝等国家。
成都仲裁委员会始终致力于强化廉洁仲裁建设,确保办案质量与效率,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推进机构规范发展,紧跟信息化建设步伐,使仲裁工作呈现可持续良好发展态势,受理案件的数量和标的额逐年大幅增长,审结案件的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一方或双方为外地当事人的案件日益增多,国际商事仲裁案件数量不断增加。成都仲裁的社会公信力和竞争力显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