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4日,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做好设区的市法规审查指导工作,征求对《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表决稿)》的意见座谈会在广东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楼东楼 304会议室召开。华瑞兴作为广州越秀区人大代表单位,受邀参与了此次座谈会。
本次座谈会就关于草案表决稿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对物业服务区域划定的 规定是否合适?分期开发的小区应当如何划定物业服务区域?草案表决稿第三十六条关于业委会委员的资格条件、第四十二条关于业委会委员的禁止行为和第四十三条关于自行终 止业委会委员职务的规定,有无限制业主和业委会委员的权利? 等内容进行了深度探讨。
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是人大常委会的法制工作机构。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没有单独设立办事机构,法工委的办事机构,同时也是法律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机构的主要职责:1、受委员长会议委托,拟订有关刑事、民事、国家机构以及其他方面的基本法律草案。2、为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委员会审议法律草案服务。对提请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有关法律草案进行调查研究,征求意见,提供有关资料,提出修改建议。3、对省级人大常委会及中央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的有关法律问题的询问,进行研究答复。4、研究处理并答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有关法制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全国政协委员的有关提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