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三旧”改造的深入推进,与之有关的争议、纠纷也逐渐增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文件精神,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省三旧改造协会经第一届第五次理事会批准、省市司法部门及广州仲裁委员会同意,在广东省三旧改造协会设立广州仲裁委“三旧”改造行业仲裁调解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创新“三旧”改造纠纷解决机制,创造文明和谐旧改环境。现经过广东省三旧改造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决定,华瑞兴律师事务所三旧改造事业部部长周礼仙律师,获聘为广东省三旧改造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聘期三年。
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协会作为全国首个省级“三旧”改造协会,是由“三旧”改造及其相关领域的企事业单位自愿发起并依法筹备成立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组织,其作为党和政府联系相关从业者的桥梁和纽带,是推动广东省省“三旧”改造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