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部长刘昆在《求是》杂志2018年第15期发表署名文章,题为《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 坚决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其中,针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刘昆部长表示,当前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同时,有的地方继续违法违规变相举债,风险隐患不容忽视。
而应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财政部门必须坚持底线思维,坚持稳中求进,抓住主要矛盾,开好“前门”、严堵“后门”,坚决刹住无序举债之风,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在文章中,刘昆部长表示,财政部将采取的措施将针对“法定限额内”和“隐性”两方面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一、严控法定限额内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截至2017年末,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6.47万亿元,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8.82万亿元之内,债务率低于国际通行的100%—120%警戒线。
地方政府依法一律采取发行政府债券方式规范举债。
合理确定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稳步推进专项债券管理改革,保障地方合法合理融资需求。
二、着力防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1.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
坚决制止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严禁以PPP、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变相举债。
加强风险源头管控,硬化预算约束,严格项目审核,管控金融“闸门”,决不允许以新增隐性债务方式上新项目、铺新摊子。
2.积极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
坚持谁举债谁负责,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
督促地方通过盘活各类资金资产化解存量隐性债务;
高负债地区要大力压减项目建设支出、“三公”经费以及其他一般性支出。
要加强监督问责,从严整治举债乱象,对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并予以曝光。
以下为财政部部长刘昆在《求是》杂志2018年第15期发布的文章全文(重点已划):
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今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明确提出了打好三大攻坚战的思路和举措。财政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深刻领会打好三大攻坚战的深远意义,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坚决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1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是财政部门的重要职责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