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政府投资条例》,明天起正式施行。
该《条例》是我国政府投资领域第一部行政法规,明确要求:
1、禁止“垫资施工”: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2、不得随意压缩工期: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并严格执行建设工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3、及时竣工决算: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并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
4、要求施工单位对政府投资项目垫资建设、无正当理由不实施或者不按照建设工期实施已批准的政府投资项目,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5、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发展改革委也下发“关于做好《政府投资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
1、全面清理不符合《条例》的现行制度。
对政府投资方向、资金筹措、投资方式、决策程序、投资计划、概算控制等方面违反《条例》的内容,一律要统一到上位法的规定上来。
有关规定的主要内容违反《条例》的,应当予以废止;
个别条款与《条例》不一致的,应当进行修订;
2、清理范围:与政府投资相关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都应纳入清理范围。
3、进度要求:
自2019年7月1日之日起,政府投资管理规定与《条例》规定和精神不一致的,一律停止执行,相关工作以《条例》规定为准。
2019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修订、废止程序。
《政府投资条例》正式出台距当初公布“征求意见稿”历时9年,堪称“九年磨一剑”。此番国务院明确禁止“施工单位垫资”,可见中央决心之大。
现如今,为啥很多工程公司和包工头不敢再碰垫资工程了?
垫资工程有可能让你辛辛苦苦几十年,一下回到解放前。见证过很多这类事情的发生,在工程行业竞争惨烈的如今,很多工程企业和包工头:
1盼着天上掉项目
“兄弟,我看你为人实诚,信得过。我把一个项目交给你做,做完就验收结账,不过要垫资。”
很多朋友听了这话肯定是高兴的合不拢嘴,虽然明知垫资有风险,但想想这年头僧多肉少,能接到活儿就不错了,垫资也无所谓了。
如果垫点小钱都还好,遇到大工程,你根本没那么多钱垫,只好借钱,一些包工头还铤而走险求助高利贷。
2烫手的山芋
等把高利贷借了,工程也干了,工程款不像甲方承诺的那么好拿。
你不催吧,不给。说话语气重点吧,说你说话难听。温柔点吧,不把你当一回事。
你催了,但也没用,得到的答复总是“没时间验收”“暂时没钱”“再等等,下个月一定给你”。
拿不到工程款,雪上加霜的事情接踵而至,工人要生活,要工资。不发工资行不行?跑路行不行?肯定都不行。
很多工人跟包工头都是乡里乡亲的,时间一长肯定被工人指着鼻子骂,还连累家人。而且就算携家带口的跑路,法律也不会放过咱。
那怎么办呢?又跑去借钱或者借高利贷,把工人的工资给结了。
3一个字“亏”
就这样欠了两屁股债。日子一天天过去,利息越来越多,压的喘不过气。
无奈之下,只好加快催款的频率,可是一样无济于事,一个月两个月过去了,一年两年过去了,依然没拿到钱。最后只好撕破脸,把甲方告上法院,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顺利点的很快打赢了官司也拿到了工程款,可是这笔钱或许还不够还高利贷。
因此,很多踩过这个坑的朋友都不愿意接垫资工程,再大的利润也不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