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5年,确立了“1+3+N”的旧改体系后,五年来陆陆续续的公布了多个配套。于此同时,权力下放后的区政府,也因地制宜的制定了各区特色的旧改政策。但整个政策体系,仍旧有许多模糊的地方,例如成本核算当中,许多成本标注着“专项评估”,但只有“专项”,没有“评估”。这给从事人员带来了测算的麻烦,只能预估。
值得注意的是,新政策体系出来的这几年,旧改项目的进度确实在加快了。但是,也仅仅来到了引入合作企业阶段。而后面的方案编审,动迁拆迁阶段,并没有带来实质性的加速。这也是为什么大多数旧村改造项目,引入合作企业之后就再也没有消息的原因之一。
因此,在新的政策体系“1+1+N“的加持下,从引入合作企业阶段开始,完善编审程序,完善表决机制,完善监管机制等。总的来说,新政策体系是过去十余年的经验总结,也是根据市场实际情况而定。
接下来,我们就来看看这些政策,将会给我们带来哪些惊喜。
《广州市旧村全面改造项目分期实施、分期办理规划、用地手续指引》
按“民生先行、灵活分片、动态分期”的原则,可分地块申请办理规划、用地、报建等许可事项,制定了本指引。
主要亮点:
(1)按照“拆一片、供应一片”的原则,由改造主体出具动态分期实施计划说明、依规划条件红线范围申请分期建设用地供地。
(2)当期复建地块和独立设置的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须优先于当期融资地块供地。
之前的旧村引入合作企业,主要聚焦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