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魏济民主任作为广东中南建设物业发展总公司法律顾问,应邀于2012年12月6日在广东中南建设物业发展总公司开展建筑工程相关法律的培训课程。
上午9时——12时,魏济民主任为广东中南建设物业发展总公司作了最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等相关司法解释的培训课程。
本次课程以讲座形式进行,主要围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进行解读与实务讨论。
魏律师作为多家房地产公司的法律顾问,在建筑工程法方面有深厚的研究与丰厚的经验,本次课程,他对最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详尽细致地进行了解读。
通过本次课程,广东中南建设物业发展总公司参与培训人员纷纷表示收获匪浅。魏律师的培训讲座受到了参加培训人员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