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5日,广东省三旧改造协会召开了第一届第七次理事会。华瑞兴律师事务所作为广东省三旧改造协会理事单位,华瑞兴管委会主任魏济民律师作为广东省三旧改造协会专家库成员及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协会政策与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广东省三旧改造研究院培训中心指导专家及讲师受邀参与了此次会议。同时,华瑞兴赠送协会会员近二百本《城市更新法律实务与政策研究》,为三旧协会会员提供城市更新法律服务。
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协会作为全国首个省级“三旧”改造协会,是由“三旧”改造(城市更新)及其相关领域的企事业单位自愿发起并依法筹备成立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组织独立法人,其作为党和政府联系相关从业者的桥梁和纽带,作为行业智库、会员之家,是推动中国城市化进程存量时代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
成立背景:2008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合作共建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三旧”改造(城市更新)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和政策创新,我省自此展开了存量低效建设用地再利用的实践探索,“三旧”改造(城市更新)工作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探索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积累了重要经验。2013年,国土资源部批复《广东省深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示范省建设工作方案》(国土资函〔2013〕371号),并将我省“三旧”改造(城市更新)经验向上海、浙江等10省市推广。2016年国土资源部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指导意见(试行)》(国土资发〔2016〕147号),将我省“三旧”改造(城市更新)试点政策上升为国家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在全国范围内推广。随着工作的深入推进和市场环境的变化,“三旧”改造(城市更新)项目推进难度越来越大,急需借助行业平台在政策研究、项目对接及改造实效上寻求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