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建筑施工企业员工在工作期间感染
新冠肺炎是否构成工伤?
解答:如果不是从事新冠肺炎预防和救治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感染新冠肺炎不能认定为工伤。但对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获得政府的医疗救助。
相关规定如下:
《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 (人社部函〔2020〕11 号)》明确,在新冠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或因新冠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的通知》规定,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对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实施综合保障。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强调了在按要求做好确诊患者医疗费用保障的基础上,疫情流行期间,对于卫生健康部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确定的疑似患者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就医地制定财政补助政策并安排资金,实施综合保障,中央财政视情给予适当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