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19日上午,广州市海珠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就《广东海珠国家湿地公园范围和功能调整和总体规划》(草案)召开专家论证会,华瑞兴管委会主任魏济民律师受邀参会。
会上,魏济民律师依据《湿地保护法》《国家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和《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导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重点就草案制订程序和草案内容的合法性发表了意见。 国家湿地公园是指以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合理利用湿地资源、开展湿地宣传教育和科学研究为目的,经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批准设立,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保护和管理的特定区域,是自然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属社会公益事业。华瑞兴有幸能够参与本次专家论证会,为海珠湿地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