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推进应急管理五个一工程建设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自2007年8月起,我市启动基层应急管理“五个一”工程建设工作,即市确定一个区(县级市),每个区(县级市)确定一个街(镇)、一个社区(村)、一家企业、一所学校作为示范单位,以点带面,推动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经过一年多的实践,我市应急管理“五个一”工程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水平和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显著提高。我市应急管理“五个一”工程建设经验,得到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推广实施。目前,应急管理“五个一”工程建设稳步推进,但仍存在标准不统一、程序不规范等问题。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应急管理“五个一”工程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省府办公厅《印发2008年全省应急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粤府办〔2008〕2号)、市府办公厅《印发2008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穗府办〔2008〕8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市应急办牵头会同有关单位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应急管理“五个一”工程示范单位标准》。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深入推进应急管理“五个一”工程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基层是预防、发现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主体,也是第一关口。各区(县级市)要充分认识深入推进应急管理“五个一”工程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围绕《应急管理“五个一”工程示范单位标准》找差距、补不足、争先进,全面提高应急管理水平。
二、认真组织
各区(县级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应急管理示范街(镇)、示范社区(村)、示范企业、示范学校标准(不能低于参考标准),全力做好推进工作的各项保障,确保资金到位、人员到位、物资到位。要按照规定标准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示范单位推荐和审定工作。对被确定为应急管理“五个一”工程建设示范单位的,市应急委将授予牌匾并挂牌。
2009年4月30日前,各区(县级市)将推进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报市应急办备案。各街(镇)、社区(村)、企业、学校根据各区(县级市)的示范标准进行自荐,于2009年10月31日前向区(县级市)政府申报;各区(县级市)政府于2009年11月30日前向市政府申报。
三、加强监督
对示范单位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调整一次,市应急办和各区(县级市)应急办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定期进行考核,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示范单位必须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予以调整。
四、推广经验
要及时总结并推广示范单位工作经验,在全市掀起“比、学、赶、帮、超”的热潮,真正发挥示范带头和引领作用,全面推动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科学发展。
附件:应急管理“五个一”工程示范单位标准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
应急管理“五个一”工程示范单位标准
一、应急管理工作示范区(县级市)标准
(一)组织机构。
有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办事机构为区(县级市)副局级以上单位,人员编制为4人以上(不包括总值班室)。
(二)应急预案。
有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有15个以上专项应急预案;街(镇)总体应急预案制定率100%。应急演练每年演练次数要占专项预案总数的60%以上。
(三)制度建设。
应急管理各项制度,包括办文、值守应急、信息报送、应急处置、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四)值守应急和信息报送。
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必须设有总值班室,配备相应的通讯工具和交通工具。总值班室要配备4名以上专职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按照信息报送标准要求,及时准确报送信息,不得有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的情况。
(五)“一网五库”。
“一网五库”(应急工作联络网和预案法规数据库、典型案例库、物资动态数据库、应急专家数据库、抢险救灾队伍数据库)全部建立,并能及时更新和有效管理。
(六)应急规划。
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已按要求和时间进度组织实施。
(七)应急避难场所。
建成不少于10万平方米的应急避难场所,有明显的标识指引和基本生活物资储备。
(八)科普宣教。
制定培训与宣传教育方案,加强对公务员、应急管理干部、政府新闻发言人、基层干部、企业负责人、应急救援队伍、应急志愿者、信息报告员的培训工作,应急管理办事机构主办或者与其他部门联合主办的培训每年不少于5次。加强应急知识宣教工作,每年举行2次以上宣传咨询活动。每个街镇都有应急知识宣传栏。
(九)队伍建设。
应急救援队伍、应急志愿者队伍、信息报告员队伍全部建立,并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培训计划得到落实。
(十)应急平台。
政府综合应急平台基本建成,或者确定了建设方案,建设资金已经到位。
(十一)应急处置及舆论引导。
信息报告迅速、畅通,及时掌握、准确判断突发事件发生态势,第一时间作出反应,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并按照分级标准向上级报告;根据实际及时启动相关预案,组织调动应急资源和力量,形成合力,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事态发展、实施紧急救援;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及时、有效。
(十二)风险隐患排查整改。
深入开展突发事件风险隐患集中排查,坚决落实风险隐患整改措施,遏制发生重大以上突发事件,突出治理重大隐患,整改率达98%,实现“大事不出,小事少出”的目标,不得有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突发事件。
二、应急管理工作示范街(镇)标准(参考)
(一)组织机构。
有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有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
(二)应急预案。
有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有10个以上专项应急预案每年举行不少于3次的应急演练,完备演练方案和影视资料。
(三)制度建设。
应急管理各项制度,包括办文、值守应急、信息报送、应急处置、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四)值守应急和信息报送。
应急管理办事机构有总值班室和视频监控室,配备相应的通讯工具和交通工具,有专职人员24小时值班,不得有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的情况。
(五)应急避难场所。
建成不少于1万平方米的应急避难场所,有明显的标识指引和基本生活物资储备。
(六)科普宣教。
制定培训与宣传教育方案,每年对全街(镇)公务员至少进行1次培训。加强应急知识宣教工作,每年举行2次以上宣传咨询活动。每个街镇都有宣传栏。
(七)队伍建设。
应急救援队伍、应急志愿者队伍、信息报告员队伍全部建立,并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培训计划得到落实。
(八)应急处置。
信息报告迅速、畅通,及时掌握、准确判断突发事件发生态势,第一时间作出反应,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并按照分级标准向上级报告;根据实际及时启动相关预案,组织调动应急资源和力量,形成合力,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事态发展、实施紧急救援。
(九)风险隐患排查整改。
深入开展突发事件风险隐患集中排查,坚决落实风险隐患整改措施,遏制发生重大以上突发事件,突出治理重大隐患,实现“大事不出,小事少出”的目标,不得有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突发事件。
三、应急管理工作示范社区(村)标准(参考)
(一)组织机构。
有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
(二)应急预案。
有5个以上专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2次应急演练。
(三)制度建设。
应急管理各项制度,包括办文、值守应急、信息报送、应急处置、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四)值守应急和信息报送。
有值班室和视频监控室,配备相应的通讯工具,有专人负责值班和信息报送,不得有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的情况。
(五)应急避难场所。
建成不少于1千平方米的应急避难场所,有明显的标识指引。
(六)科普宣教。
加强应急知识宣教工作,建有宣传栏,每年至少举行1次宣传咨询活动。
(七)队伍建设。
应急救援队伍(应急志愿者队伍)、信息报告员队伍全部建立,并有完善的规章制度。
(八)应急处置。
信息报告迅速、畅通,及时掌握、准确判断突发事件发生态势,第一时间作出反应,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并按照分级标准向上级报告;根据实际及时启动相关预案,组织调动应急资源和力量,形成合力,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事态发展、实施紧急救援。
(九)风险隐患排查整改。
深入开展突发事件风险隐患集中排查,坚决落实风险隐患整改措施,遏制发生各类突发事件,突出治理重大隐患,实现“大事不出,小事少出”的目标,不得有一次死亡2人以上的突发事件。
四、应急管理工作示范企业标准(参考)
(一)组织机构。
有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
(二)应急预案。
有5个以上应急预案,每年至少进行2次应急演练。
(三)制度建设。
应急管理各项制度,包括办文、值守应急、信息报送、应急处置、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四)值守应急和信息报送。
有值班室和视频监控室,配备相应的通讯工具,不得有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的情况。
(五)科普宣教。
制定培训与宣传教育方案,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应急救援队伍、应急志愿者、信息报告员的培训工作,每年至少举行1次培训。
(六)队伍建设。
应急救援队伍、应急志愿者队伍、信息报告员队伍全部建立,并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培训计划得到落实。
(七)应急处置。
信息报告迅速、畅通,及时掌握、准确判断突发事件发生态势,第一时间作出反应,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并按照分级标准向上级报告;根据实际及时启动相关预案,组织调动应急资源和力量,形成合力,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事态发展、实施紧急救援。
(八)风险隐患排查整改。
深入开展突发事件风险隐患集中排查,坚决落实风险隐患整改措施,突出治理重大隐患,实现“大事不出,小事少出”的目标,没有发生人员死亡的各类突发事件。
五、应急管理工作示范学校标准(参考)
(一)组织机构。
有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
(二)应急预案。
有5个以上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2次应急演练。
(三)制度建设。
应急管理各项制度,包括办文、值守应急、信息报送、应急处置、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四)值守应急和信息报送。
有值班室和视频监控室,配备相应的通讯工具,有专人负责信息报送,不得有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的情况。
(五)科普宣教。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三十条规定,把应急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应急知识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与互救能力,学生每学期至少安排5节应急知识课程,教职员工每年至少培训1次。
(六)队伍建设。
应急救援队伍(应急志愿者队伍)全部建立,并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培训计划得到落实。
(七)应急处置。
信息报告迅速、畅通,及时掌握、准确判断突发事件发生态势,第一时间作出反应,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并按照分级标准向上级报告;根据实际及时启动相关预案,组织调动应急资源和力量,形成合力,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事态发展、实施紧急救援。
(八)风险隐患排查整改。
深入开展突发事件风险隐患集中排查,坚决落实风险隐患整改措施,突出治理重大隐患,实现“大事不出,小事少出”的目标,没有发生人员死亡的各类突发事件。
主题词:经济管理 应急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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