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的通知》(粤建市函〔2017〕288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具体内容可登陆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信息公开”栏目(ginfo.mohourd.cn)下载。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