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职务】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教授、广东省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研究员,研究生导师,民商法学科带头人。兼任中国经济法研究会理事, 广东省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广东省民商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广东省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西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广东华瑞兴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广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珠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研究成果】
代表性成果主要有:主编财政部“十五”规划教材《经济法概论》等专业论著8部
主持、参与国家、省、部级以上各项科研课题近20项,代表性项目主要有主持研究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私募基金法律问题研究》
在《现代法学》、《当代法学》等学术刊物公开发表《论我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重构》、《私募基金法律调控探析》、《公司转投资从严格限制到合理限制》、《内地证券市场引入港股组合ETF的法律思考》等学术论文六十余篇,其中多篇论文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
参与《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广东省红十字会条例》《广东省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广东省法制化营商环境指标体系研究》等十多部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起草和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