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您好!
根据中央办公厅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指导意见》(建房[2015]4号)的要求,鼓励建立多种渠道,发展租赁市场,“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积极推进租赁服务平台建设,大力发展住房租赁经营机构,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制度,拓宽融资渠道,推动房地产开发企业转型升级,用3年时间,基本形成渠道多元、总量平衡、结构合理、服务规范、制度健全的住房租赁市场。”
根据《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9号文)的要求,“到2020年,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基本形成保基本、促公平、可持续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体系。”国家鼓励住房租赁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住房租赁业务发展,规范住房租赁中介机构,支持和规范个人出租住房,给予租赁住房建设税收优惠、金融支持,供地方式完善、住房租赁消费优惠政策。
对于租赁市场建设开发中的实务问题,大家十分关心,华瑞兴律师事务所拟组织城镇化投融资论坛第十六期,本次论坛将以“中国房地产租赁市场的开发”为主题,共同探讨相关问题。
恰逢其会,华瑞兴2018最新著作《房地产法律实务与案例精选》适时推出,本书是华瑞兴律师事务所与某大型房地产上市集团法务一起携手合作编写,是双方多年所办经典案例的一次总结归纳。在此感谢广东省房地产行业协会、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碧桂园集团、恒大地产、富力地产、雅居乐集团、侨鑫集团等领导对出版本书的大力支持与关照!订书咨询谢秘书电话:18588938276,(本书定价79元,购买10本以上享88折优惠,50本以上可享法律顾问费用8折优惠,100本以上赠送10次免费法律咨询)
广东省房地产行业协会、广东城金城镇化金融资产交易服务有限公司、盛禾地产、华瑞兴律师事务所、建泓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诚邀您的莅临!
一、 论坛时间
2018年4月13日(周五)下午14:00——18:00
二、 论坛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26层(人民日报广东分社)
三、 参会人员及人数
参会人员:
1. 房地产建设单位(地产/建筑/投资);
2. 政府相关部门: 财政局、发改委、住建局、城市规划局、园林局、开发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棚户区改造办、市政局、水务局、交通局、环保局等市政规划、建设、管理部门的领导及专业人员;
3. 相关行业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海外投资与工程、城市基础建设、城市供水、供暖、供气、污水和垃圾处理、地下综合管廊、轨道交通、医疗与养老服务设施、教育、文化体育旅游服务等相关机构的决策者和专业人员;
4. 金融机构: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城投公司、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商业银行、外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产业投资基金、保险公司、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相关机构的决策者和专业人员;
5. 专业服务机构:相关协会、咨询公司、设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高等院校从事房地产相关教学、研究的老师及其他各类房地产工作者。
人数限制:100人
四、 论坛议程
14:00 | 签到 |
14:30-14:40 14:40-15:00 | 华瑞兴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建泓咨询首席咨询顾问魏济民律师主持论坛开幕 广东省房地产行业协会会长王韶或秘书长李洁兰致辞 |
15:00-15:30 15:30-16:10 16:10-16:50 16:50-17:00 17:00-17:10 17:10-17:30 17:30-17:40 | 广东城金城镇化金融资产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市场部黄燕总监演讲,题为《长租公寓融资新模式》 盛禾地产嘉宾演讲,题目待定 华瑞兴律师事务所于洋律师演讲,题为《房地产租赁市场开发中法律风险的防范》 中间休息 华瑞兴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魏济民律师介绍华瑞兴2018最新著作《房地产法律实务与案例精选》 提问互动、交流沟通 华瑞兴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魏济民律师总结发言 |
17:40-17:50 17:50-16:00 | 合影留念 《房地产法律实务与案例精选》订购登记 |
六、华瑞兴合作客户单位及案例
建设工程合作单位:
某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某建工五建集团有限公司
某沪宁钢机股份有限公司
某中南建设物业发展总公司
某华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某一新长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某长大海外工程有限公司
某晶通公路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某市住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中建某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某能源建设集团某火电工程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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